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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國家標準。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編制計劃、審批、編號、發布。國家標準代號為GB和GB/T,其含義分別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當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后,該行業標準應自行廢止。行業標準由行業標準歸口部門編制計劃、審批、編號、發布、管理。行業標準的歸口部門及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范圍,由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審定。部分行業的行業標準代號如下:汽車——QC、石油化工——SH、化工——HG、石油天然氣——SY、有色金屬——YS、電子——SJ、機械——JB、輕工——QB、船舶——CB、核工業——EJ、電力——DL、商檢——SN、包裝——BB。推薦性行業標準在行業代號后加“/T”,如“JB/T”即為機械行業推薦性標準,不加“T”為強制性標準。
(3)地方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的制定范圍有: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藥品、獸藥、食品衛生、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種子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制計劃、組織制定、審批、編號、發布。地方標準也分強制性與推薦性。
(4)企業標準。是對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企業產品標準其要求不得低于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企業產品標準應在發布后30日內向政府備案。 此外,為適應某些領域標準快速發展和快速變化的需要,于1998年規定在四級標準之外,增加一種“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其代號為“GB/Z”。指導性技術文件僅供使用者參考。
三、標準種類
根據標準管理的需要,標準種類一般按行業、性質、功能分類。
(1)按行業分類
目前我國按行業歸類的標準已正式批準了57大類,行業大類的產生過程是:由國務院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范圍的申請報告,經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目前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查確定,同時公布該行業的標準代號。
(2)按標準性質分類
通常按標準的專業性質,將標準劃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 在標準化領域中,對需要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稱為技術標準;而對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叫管理標準;為實現工作(活動)過程的協調,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對每個職能和崗位的工作制定的標準為工作標準。
(3)按標準的功能分類
基于社會對標準的需求,為了對常用的量大面廣的標準進行管理,通常將重點管理的標準分為: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方法標準、安全標準、衛生標準、環保標準、管理標準。
四、標準化法律法規
我國的標準化法規體系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構成?!吨腥A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是標準化法規體系的頂層法律,體系中的所有法規和規章均以該法為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依據《標準化法》頒布的有關該實施的行政法規。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標準化法》和《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制定了24個與之配套的部門規章,初步形成了較為齊全的標準化法規體系。
五、標準制修訂程序
國家標準的制定有一套正常程序,每一個過程都要按部就班地完成。同時為適應經濟的快速發展,縮短制定周期,除正常的制定程序外,還可采用快速程序。
(1)制定國家標準的正常程序 我國依據ISO/IEC導則第一部分:技術工作程序(1995年版)頒發了國家標準GB/T 16733-1997《國家標準制定程序的階段劃分及代碼》,該標準將國家標準的制定程序劃分為九個階段:
a. 預階段 該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在充分研究和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新工作項目建議。
b. 立項階段 對新工作項目建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審查和協調的基礎上,提出新工作項目。
c. 起草階段 標準起草階段是制定標準的關鍵階段,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是:編制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和有關附件。
d. 征求意見階段 向標委會委員和有關單位發送標準征求意見稿,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標準起草工作組根據收集到的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并在此基礎上編制標準送審稿、回函意見處理匯總表。
e. 審查階段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會審或函審的形式對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表決,一般同意票數在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過。通過的送審稿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并編制報批稿。對于難度較大和爭議較多的標準送審稿一般采用會議審查方式。
f. 批準階段 對標準報批稿進行審查、批準和編號,并提供標準出版稿
g. 出版階段 由出版社印刷出版正式標準。
h. 復審階段 按規定定期對標準進行復審。
i. 廢止階段 根據復審結果,通過一定形式宣布某標準廢止。
(2)制定國家標準的快速程序 國家技術監督局于1998年發布了《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國家標準的管理規定》??焖俪绦蚴窃谡藴手贫ǔ绦虻幕A上省略起草階段或省略起草階段和征求意見階段的簡化程序。凡符合下列之一的項目,均可申請采用快速程序:
a. 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制定國家標準的項目;
b. 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國外先進標準制定國家標準的項目;
c. 現行國家標準的修訂項目;
d. 現行其他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的項目。 采用快速程序的項目,按《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GB/T 16733的要求進行管理。制定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程序與國家標準差不多,企業標準的制定程序可適當減化。
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概況
采用國際標準是我國的一項重要技術政策,為此,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規定了采用原則、采用程度、表示方法和有關措施。
(1)采標表示方法采用國際標準分為:等同采用(idt或IDT)、修改采用(mod或MOD)和非等效采用(neq或NEQ)三種。等同采用:GB/T ××××-××××(ISO ××××:××××,IDT)修改采用:GB/T ××××-××××(ISO ××××:××××,MOD)對于等同、修改采用國際標準(包括即將制定完成的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不包括國外先進企業標準)編制的我國標準,在標準封面上必須注明采用標準和采用程度;在標準前言中,寫明被采用標準的組織、國別、編號、名稱、采用的程度和簡要說明我國標準同被采用標準的主要差別。非等效采用編制的我國標準,則不需在封面上標注,也不算是采標。但在前言中應說明“本標準與ISO ××××:××××標準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
(2)我國標準采用國際標準情況到2001年末國家標準總數為:19744項,其中采用ISO標準4453項(等同采用1091項;等效采用1744項;非等效采用1618項);采用IEC標準1911項(等同采用979項;等效采用479項;非等效采用453項);采用其他標準2502項(等同采用109項;等效采用705項;非等效采用1688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