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同任職資格等級的物質激勵差異不明顯,沒有做到及時激勵,資格等級上升了,薪資水平并沒有及時增長,往往等到年終加薪時再增加薪資,這樣做給員工造成的印象是:不同的資格等級之間薪資沒什么差異。??從而客觀上造成了任職資格體系吸引力的下降。第二,由于種種原因,權利等非物質激勵手段分配不均,向管理通道傾斜,造成專業(yè)通道的吸引力下降,員工的職業(yè)發(fā)展道路被扭曲。??第三,激勵政策的透明度有待加強,適當?shù)耐该骺梢詼p少員工不必要的猜測,從而增加專業(yè)通道的吸引力。??第四,激勵措施和方法有待進一步豐富和體系化。激勵體系的概念非常廣泛,薪資僅僅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而且往往還不是最重要的方面,《華為基本法》中提到:華為可分配的價值,主要為組織權力和經濟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機會、職權、工資、獎金、安全退休金、醫(yī)療保障、
iso認證體系、紅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有效的激勵體系必須依據(jù)不同的激勵對象來進行各種激勵方式的組合,以滿足激勵對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