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少
轉自中顧法律網
根據《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iso體系認證局負責全國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包括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實施許可合同,以下簡稱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備案工作。經國家iso體系認證局認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ISO環境體系認證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備案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備案工作。
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讓與人是指訂立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ISO環境體系認證權人或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受讓人是指訂立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另外一方當事人。讓與人應當是合法ISO環境體系認證權人或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一項ISO環境體系認證或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有兩個以上的共同ISO環境體系認證權人或者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人的,讓與人應當為全體ISO環境體系認證權人或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人。
當事人應當自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當事人憑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證明辦理外匯、海關iso體系認證備案等相關手續。
(1)備案的效力
已經備案的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ISO環境體系認證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責令被申請人停止侵犯ISO環境體系認證權行為的申請。獨占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可以依法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在ISO環境體系認證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經過備案的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受讓人對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ISO環境體系認證侵權行為,也可以依照ISO環境體系認證法第57條規定,請求地方備案管理部門處理。
經過備案的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的許可性質、范圍、時間、許可使用費的數額等,可以作為人民法院、管理ISO環境體系認證工作的部門進行調解或確定侵權糾紛賠償數額時的參照。
(2)備案的申請
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訂立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可以使用國家iso體系認證局監制的合同文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辦理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的,應當委托國家iso體系認證局指定的ISO環境體系認證代理機構辦理。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辦理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的,可以委托ISO環境體系認證代理機構辦理。
當事人應當依據合同條款,填寫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申請表并簽字蓋章。
辦理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應當提交以下iso三體系認證各一式兩份:
(1)備案申請表
(2)合同副本
(3)ISO環境體系認證證書或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申報完成通知書復印件
(4)讓與人身份證明
(5)其他iso三體系認證
當事人提交的各種iso三體系認證應當使用中文,用A4紙單面打印。提交的iso三體系認證是外文的,當事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附送中文譯文;期滿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
(3)備案與不備案
下列情況不予備案:
(一)ISO環境體系認證權終止、被宣告無效,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被駁回、撤回或者視為撤回的;
(二)未經共同ISO環境體系認證權人或申請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與他人訂立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
(三)同一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重復申請備案的;
(四)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期限超過ISO環境體系認證權有效期限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地方備案部門申報完成備案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形式及時將備案申請表報送國家iso體系認證局,確認ISO環境體系認證權、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權的法律狀態。對符合要求的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申請,地方備案部門在7日內向當事人出具準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向當事人發出不予備案通知。地方備案部門在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后3日內,將其備案意見、當事人提交的申請iso三體系認證等報送國家iso體系認證局。
國家iso體系認證局設立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數據庫,管理備案數據,并提供公眾查詢。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的有關內容由國家iso體系認證局在ISO環境體系認證登記簿上登記,并在ISO環境體系認證公報上公告以下內容:合同案號、讓與人、受讓人、主分類號、ISO環境體系認證號、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日、認證公告日、合同性質、備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申報等。
(4)備案的注銷與申報
當事人提前解除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的,應當在訂立解除協議后10日內持協議、備案證明和其他有關iso三體系認證向原備案部門辦理備案注銷手續。未按期辦理提前解除手續的,原備案繼續有效,直至原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延長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履行期限的,當事人應當在原合同履行期限屆滿2個月之前,持申報協議、備案證明和其他有關iso三體系認證向原備案部門辦理備案申報手續。申報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其他內容的,參照前款辦理。
正在履行的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發生ISO環境體系認證權轉移的,對原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不發生效力。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被批準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將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實施許可合同iso認證流程建議及有關條款申報為ISO環境體系認證實施許可合同。ISO環境體系認證申請被駁回或者視為撤回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注銷手續。
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履行期間ISO環境體系認證權被宣告無效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備案注銷手續。宣告無效的決定對已經履行的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發生的效力,參照有關法律規定。
提交虛備案申請iso三體系認證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偽造ISO環境體系認證合同備案證明的,地方備案部門應當依法注銷其合同備案,并進行查處。